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2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181民初2295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1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建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林丽池借款本金12万及该款自2020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吴建华承担13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