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锡林郭勒盟正生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1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2529民初32号 |
案号 |
(2018)内2529执1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喜平、韩青共计欠付原告正镶白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899800元及利息(利息按展期月利率9.58‰计算),具体还款方式:自2018年6月20日起被告刘喜平、韩青按双方约定展期月利率9.58‰按季偿还利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本金止;2018年12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元;2019年9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元;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899800元;若被告刘喜平、韩青未按上述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在展期月利率9.58‰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二、如被告刘喜平、韩青未按照本调解第一项确认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正镶白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以被告锡林郭勒盟正生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座落于锡林浩特市杭办建材园区面积为2440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761.41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16)锡林浩特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54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锡林郭勒盟正生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李建国在上述款项不能偿还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8-08-10 |
发布时间 |
2018-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内2529执19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8-10 |
执行法院 |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6032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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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喜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500790183373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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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二电厂西煤专线南侧建材园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