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冉云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8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牟民初字第02909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恢1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冉云伟十日内偿还原告中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渡信用社借款二百零七万元及利息(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3年2月2日止,本金220万元的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九点六计算;自2013年2月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下欠借款本金207万元的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四点八计算);二、原告中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渡信用社对被告冷栓群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二万三千三百六十元,减半收取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元,由被告冉云伟、冷栓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