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呼伦贝尔市吴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59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783民初300号 |
案号 |
(2019)内0783执1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玉安、呼伦贝尔市吴昊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彤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从2016年1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到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吴玉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彤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从2016年1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到本息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王彤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发布时间 |
2019-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内0783执112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5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秀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83095942059H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扎兰屯市蘑菇气镇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