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国融滇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62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794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告云南国融滇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鞠志琦投资款人民币470000元;2.本案诉讼费8800元由被告云南国融滇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如果未按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04 |
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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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倪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316264125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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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西华路2号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