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悦家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28********Q5X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01民初4025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9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悦家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赵子慧返还团购费35000元;二、被告韦亚悌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西双版纳悦家置业有限公司、韦亚悌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迳付原告,本院不另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韦亚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1MA6N1TQ5X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版纳一品五期36幢1层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