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秦皇岛通联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1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303民初1999号 |
案号 |
(2021)冀0303执14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艳琴,秦皇岛通联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偿还原告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497500.92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5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指定期间内的实际给付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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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永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5171316083X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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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庄村5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