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广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博商初字第328号 |
案号 |
(2014)博法执字第00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广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广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山东科瑞钢板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90000元及利息。被告山东皇信厨业有限公司、李百国、孙秀芳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7-02 |
发布时间 |
2014-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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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彭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00668050817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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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