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崔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2********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7民初3790号 |
案号 |
(2021)豫1527执1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代偿款176895.95元,2、诉讼费1943.8元,3、律师费4800元,合计183639.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