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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城市天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578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83民初747号
案号
(2021)鲁0883执2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杨夏夏与被告邹城市天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济宁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饶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原告杨夏夏损失30000元。三、被告邹城市天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饶政、被告邹城市天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83075787880T
登记机关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1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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