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84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民再347号 |
案号 |
(2019)豫0221执2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叶志华给付郑州蜀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款项4360514.35元及利息。叶志华给付郑州蜀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140000元及利息。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72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221执211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51776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燕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东路中新商务大厦六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