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保亭兴民心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3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琼9029民初466号 |
案号 |
(2019)琼9029执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保亭六弓水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南保亭兴民心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勇、符春英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连带支付原告海南保亭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利息人民币 86184.56元(截至2018年11月27日);二、被告保亭六弓水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南保亭兴民心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勇、符春英于2019年6月30日连带偿付原告海南保亭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及2018年11月28日至还清本金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52.71元,由被告保亭六弓水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南保亭兴民心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勇、符春英连带负担。如果未按照本调解书所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琼9029执18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执行法院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35056378926C |
登记机关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南保亭县金江农场三区十六队三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