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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德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221********6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韶曲法民二初字第3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4)韶曲法执字第00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梁德平欠原告江门市旗福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5741元,被告定于2013年8月18日前全部还清如被告按上述第一项的约定按期归还货款,原告自愿放弃利息部分的诉讼请求;如被告按上述第一项的约定按期归还货款,被告则需支付原告上述货款从2012年4月16日起计至2013年5月16日止的利息17092元被告在2013年7月18日前返还原告25个200升塑料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4-05-22
发布时间
2015-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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