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名源装饰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5********ND2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1 民初 3512 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1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名源装饰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张明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连带原告王实、王学海 175929.00 元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910.00 元,由被告贵州名源装饰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张明贵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文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1MA6HKAND2L |
登记机关 |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办事处绅达国际B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