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1********0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02民初6593号
案号
(2021)赣0702执10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黄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赖建华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12元,由被告黄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