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惠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1********LW1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323民初1353号 |
案号 |
(2019)陕0323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岐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陕0323民初1353号, 一、被告王昕愿支付原告张富强工程款1069627元、律师费65000元,共计1134627元。以上款项分三次支付。其中 :⑴ 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250000元;⑵ 2019年1月15日前支付工程款250000元;⑶剩余工程款569627元、律师费65000元于2019年2月4日前付清。 二、被告洛阳惠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愿对1069627元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张富强放弃对被告陕西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四、诉讼费14690元,减半收取7345元,由被告王昕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歧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13MA6U5RLW1T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168号祥瑞宜人家园A座230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