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8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5民初2992号 |
案号 |
(2019)湘0105执3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牵富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保证金100 000元;2、驳回原告牵富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9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245元由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牵富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保证金100 000元;2、驳回原告牵富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9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245元由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时间 |
2019-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璐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338512732Q |
登记机关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含写字楼)48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