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8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05民初6380号 |
案号 |
(2019)湘0105执39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安众苗在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无效;二、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安众苗损失151 680元;三、驳回原告安众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0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4360元,由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判决如下:一、原告安众苗在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无效;二、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安众苗损失151 680元;三、驳回原告安众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0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4360元,由被告湖南纬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时间 |
2019-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璐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338512732Q |
登记机关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含写字楼)48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