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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13********1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581民初15292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28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秦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林正刚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并支付至2011年1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按照年息12%计算的利息,给付方式: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782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秦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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