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宋运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3********9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1908号 |
案号 |
(2019)湘0181执4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宋运表欠罗水生货款5 900元,由宋运表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支付2 000元,余款3 900元于2019年9月13日之前付清;二、如果宋运表未按上述协议内容按期履行,则罗水生有权自宋运表逾期之日起就宋运表全部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罗水生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
宋运表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案号 |
(2019)湘0181执444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企业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