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口市宏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722民初1106号 |
案号 |
(2019)冀0722执7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张家口市宏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反诉被告张家口市宏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反诉原告贝莱特空调有限公司工程款510733元(取至整数)(5463653.08-4952920)。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8114元,减半收取4057元,由宏昊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5294元,减半收取12647元,由宏昊公司负担4453元,贝莱特公司负担8194元。贝莱特公司预交12647元,退还44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发布时间 |
2019-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225560572646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张北县兴华东路北侧(中都大街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