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5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21民初550号 |
案号 |
(2021)晋0921执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山西富兴通重型环锻件有限公司货款1172071.68元;二、申请人山西富兴通重型环锻件有限公司在收到被执行人的上述货款后5日内向被执行人交付《供货合同》(合同编号为:no.fxt-2018-3-23)项下的剩余1片法兰;《供货合同》(合同编号:no.fxt-xt2018-6-8)项下的全部货物;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货款39012.48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以欠付货款1133059.2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四、诉讼费7674.32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邦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17735459502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晓天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