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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凤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03********08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9民初448号
案号
(2021)黑0109执1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与盖业洪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爱家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2月10日)于2019年3月14日解除;二、盖业洪、葛凤杰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贷款50 000元;盖业洪、葛凤杰于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贷款 134 384.06元,共计184 384.06元;三、案件受理费3988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已预付)减半收取,退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1994元,由盖业洪、葛凤杰负担1994元,盖业洪、葛凤杰于2019年10月1日前给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6
发布时间
2021-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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