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三明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424民初1807号 |
案号 |
(2019)闽0424执1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三明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月1日前偿付赖光显借款本金955,000元和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95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借款利息;二、赖光显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0,136元,减半收取计10,068元,由三明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开户单位为宁化县人民法院银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宁化县支行,银行账号为140404640901001863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45692742689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宁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新桥二路2号翠江豪园2号楼1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