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州好帮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2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7民初648号 |
案号 |
(2019)粤0607执3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州好帮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03540元及利息(从2019年1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欠款7035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王雨柏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5826元、保全费4446元,合共10272元,由被告福州好帮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及王雨柏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雨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115792850837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齐安路利嘉国际商业城利嘉亚太汽配市场一区4座09号商铺-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