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籍文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5********1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民终4060号 |
案号 |
(2021)鲁1325执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费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2019)鲁1325民初4088号判决书,后籍文鹏不服上诉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3民终4060号判决书。现判决书已生效,生效的判决书确定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各自支付垫付款55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1250元。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