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田来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5********2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1民初406号 |
案号 |
(2021)晋1031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来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88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0.425‰计算,从2016年3月1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罚息(按月利率5.212‰计算,从2017年7月29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还款方式为:被告田来生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本金20000元,其余借款本金28800元及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