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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庞振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2********2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226民初905号
案号
(2021)黑1226执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金荣、庞振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明久先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9年6月21日起计算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赵金 荣、庞振华负担,与上款一并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17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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