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江源区晟嘉诚特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吉0602民初181号 |
案号 |
(2019)吉0602执恢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白山市江源区晟嘉诚特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69026.05元、截止2016年12月12日的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合计25504.39元,并按照年利率18%承担代偿款169026.05元自2016年12月13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二、白山市江源区晟嘉诚特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19.5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承担该款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担保费滞纳金;三、姜嘉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姜嘉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白山市江源区晟嘉诚特产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52元减半收取4276元,由原告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705元,由被告白山市江源区晟嘉诚特产有限公司、姜嘉诚共同负担35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时间 |
2019-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吉0602执恢6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5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653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嘉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25565066226D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砟子镇街二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