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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湘西自治州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22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湘3101民初550号
案号
(2017)湘3101执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湘西自治州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胡艳霞借款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计算至借款清偿时止,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1050元、财产保全费520元,合计1570元由被告湘西自治州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7-05-03
发布时间
2017-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伍吉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310077227938XY
登记机关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吉首市万溶江乡兔岩村三组(州棉麻土产公司乾州土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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