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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益阳市赫山区光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6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923民初466号
案号
(2019)湘0923执12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王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龚高刚借款580000元,支付逾期利息232000元,合计812000元,2018年3月8日至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付,由被告范建农、益阳市赫山区光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2、被告范建农、益阳市赫山区光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臻追偿。案件受理费13400元,减半收取6700元,由被告王臻负担6000元,原告龚高刚负担7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7-22
发布时间
2019-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923执1269号
立案日期
2019-07-22
执行法院
安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543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恒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03696215236J
登记机关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益阳市华联商业步行街A栋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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