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随州市三梦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5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7民初17018号 |
案号 |
(2019)粤0307执8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随州市三梦服饰有限公司、韩继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恒利诚皮革皮草有限公司货款184490元;二、被告韩继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恒利诚皮革皮草有限公司违约赔偿金4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25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0307执811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731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继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6157509835 |
登记机关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北随州高新区交通大道K167号三梦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