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1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491民初34027号 |
案号 |
(2021)京0491执1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山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唐山勒泰”(微信号:ltc-2799999)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对未经许可使用原告靳东肖像,侵害肖像权一事向原告靳东登载致歉声明,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如被告唐山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唐山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被告唐山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靳东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在内)20 000元;三、驳回原告靳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胜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0911223286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外环南段西侧果园乡许各寨村南果园乡敬老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