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永正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3民终2459号 |
案号 |
(2021)京0113执3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永正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平学锋支付一百四十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一百四十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志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768453752Q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白庄9区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