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沧州市南大港顺心蔬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99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3446号 |
案号 |
(2019)冀0983执40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沧州市南大港顺心蔬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孝强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7月28日起按年利率21.96%向原告支付利息,至以上借款付清时止);二、原告李孝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上有给付内容的,到期将款交至黄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黄骅支行,账号:696578159,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被告沧州市南大港顺心蔬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冀0983执40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6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18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江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32079982536C |
登记机关 |
沧州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大港二分区扣村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