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安市耀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1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81民初1538号 |
案号 |
(2021)冀0481执1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武安市耀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2849503.05元(利息计算到2018年12月17日,以后的利息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计算到实际还款之日);二、原告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武安市运丰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7540元,减半收取3770元,由被告武安市耀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武安市运丰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任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武安市工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崔石门村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