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安市万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3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安民初字第4490号 |
案号 |
(2021)闽0981执1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安市丰华机电工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4年7月20日利息为165544.39元,此后按合同约定标准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福安市万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锐华、陈锐斌、龚贵珠、王华平、郑少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华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689392680P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路2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