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1762号 |
案号 |
(2019)豫0322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签订的六份涉案借款合同予以解除。二、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丽亚续贷前的利息15007元。三、被告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张丽亚借款本金78600元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应算利息,六笔借款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和起算日(以查明事实叙述中确定)按月息一分计算至本判决生效后限定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期间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四、驳回原告张丽亚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承担300元,被告承担2000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原告已垫付,待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冰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584379797M |
登记机关 |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小浪底大道御品名城营销中心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