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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科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83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衡中法民三初字第101号
案号
(2015)衡中法执字第000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彭科文在抽逃湖南省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截止2016月3月15日应当承担责任为294749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5-03-27
发布时间
2016-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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