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领鲜普诺斯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63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81民初6456号 |
案号 |
(2021)宁0181执恢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领鲜普诺斯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黄泽平支付运费252950元;二、驳回原告黄泽平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52元,由被告宁夏领鲜普诺斯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宁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096357070H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川综合保税区二号楼南附楼41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