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2********01XT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3095号 | 
| 案号 | (2021)沪0117执5099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天赐房屋租金及占有使用费25,800元;  三、原告韩天赐收取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的押金4,900元不予退还;  四、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天赐违约金4,900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1JTW01XT | 
| 登记机关 |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兴工路37号7号楼1019室(上海广福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