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阳缘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0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德仲裁字第161号 |
案号 |
(2021)川0603执1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的商品砼货款199920.00元。二、请求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的利息29008.94元。三、请求被申请人从2019年8月19日起以199920.00元作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同期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20年9月15日,金额为9101.84元)。四、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给申请人的案件仲裁费912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启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00595067764X |
登记机关 |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红伏村9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