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7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302刑初279号 |
案号 |
(2021)湘1302执2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金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10日止。) 上述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对由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扣押的违法所得3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对由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扣押的作案工具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戴尔笔记本电脑1台、honor黑色手机1台、gionee黑色手机1台、白色苹果手机1台、金色小米手机2台、u盘1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