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6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6民初2448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2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军虎、杨彩清、梁海蒲于2021年5月15日前返还原告山西金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截至2021年1月21日欠付的利息508328.46元以及至实际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息10%计算);二、案件受理费2518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军虎、杨彩清、梁海蒲于2021年5月15日前一并付清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500724623668N |
登记机关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