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茂名市动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闻县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25民初729号 |
案号 |
(2019)粤0825执7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茂名市动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动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闻县分公司、吴世龙、吴堪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陈七借款本金63万元、利息146350元(此息按月利率1.5%计至2019年2月23日止)及从2019年2月24日起的利息以63万元为基数仍按月利率1.5%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81元,保全费4401.75元,共计10182.75元,由被告茂名市动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动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闻县分公司、吴世龙、吴堪培负担(原告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26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0825执72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6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86533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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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世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25570109163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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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闻县南山镇朱宅寮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