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8********LY6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0601民初1177号 |
案号 |
(2021)兵0601执8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与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二、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共欠付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预付货款2814495.8元,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向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返还100万元货款或者按照当期市场价格抵付同等价值的原合同约定货物,剩余1814495.8元货款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付清;三、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向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补开388917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向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赔偿未能抵扣税费的损失50559.21元;四、如果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有任意一笔未按时支付,原告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可申请法院全额强制执行,并可要求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按照10%的年利率以合同货款总额3203412.8元为基数承担自2018年6月26日起直至欠付货款付清为止的违约责任;五、被告运城市绛县开发区力源煤化科技有限公司对以上第二、三、四项付款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案件受理费14860元(已减半收取)、邮寄送达费160元,合计15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绛县力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6MA0HMULY6H |
登记机关 |
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文体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