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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珠海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4********BR5E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2071民初15176号
案号
(2019)粤2071执151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货款831678元、律师费15000元、担保费800元,合计847478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847478元为本金、同期贷款最高基准利率的两倍作为利率、自判决生效之日(2019年9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3日,利息为6758元;2、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6133元、诉讼保全费4753元,合计10886元。以上合计86512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11-06
发布时间
2019-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2071执15176号
立案日期
2019-11-06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6512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焦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PFBR5E
登记机关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9号二期2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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