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舟山市和正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04民初5815号
案号
(2019)苏1204执27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舟山市和正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泰州市华斯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93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28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合计419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928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合计4198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16
发布时间
2019-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23501073694
登记机关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注册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浬溪社区溪头227号二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