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焦作市广安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22民初1736号 |
案号 |
(2021)豫0822执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焦作市大犇商贸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0000000元、利息6273700元、罚息1337220元(利息自2016年2月25日起按月利率9.69‰计算至2019年4月15日,扣除已支付利息1123000元后剩余6273700元,罚息自2018年2月25日起按月利率9.69‰*50%计算至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5日以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焦作市广安化工有限公司、常森、陈元寨、陈有才、鲜梅、王立霞、王少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与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大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26716870933 |
登记机关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爱县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