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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7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04民初407号
案号
(2021)桂0304执1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肖先成、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李惠借款本金39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39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8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付至借款本金390万元实际清偿之日止,但应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利息331300元)。二、被告肖寿长对被告肖先成的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729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522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桂林晟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肖先成、肖寿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时间
2021-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肖先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6669703808E
登记机关
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永福县苏桥新区福龙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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